标准编写注意事项——符号和缩略语
符号和缩略语是标准的可选要素。可根据情况和内容多少合为一章编写,也可分为两个要素分章表示,也可只设“符号”或只设“缩略语”一章。
1. 符号和缩略语的表现形式
符号可制定成一项单独的符号标准或单独的部分,也可编制在标准中的“术语和定义”一章中。缩略语一般不会制定为一项单独的标准,而是编制在标准中的“缩略语”或“符号和缩略语”一章中。
2. 符号和缩略语的表述规则
(1)符号
宜按照字母顺序编排,只在反应技术准则需要时以特定次序列出。以字母顺序列出时,宜遵循以下原则:
——大写拉丁字母位于小写拉丁字母之前,如A、a、B、b等;
——无角标的字母位于有角标的字母之前,有字母角标的字母位于有数字角标的字母之前,如B、b、C、 𝐶𝑚 、c、d、 𝑑𝑖𝑛𝑡 、 𝑑1 等。
——希腊字母位于拉丁字母之后,如A、α、B、β等。
符号一般不编号,均另起一行空两字编排,在符号之后空一字或用冒号“:”、破折号“——”连接其相应的含义。需回行时,与上行含义的第一字取齐。
示例:
4 符号
本标准所用公式中的符号含义如下:
b:等边三角形边框内缘底边长。
D:观察距离。
d:圆形边框内径。
𝑑𝑒 :棱形边框内缘的边长。
𝑚𝑑 :图形符号重要细节的最小线性尺寸。
𝑚1 :符号中细节的最小线宽。
(2)缩略语
缩略语若为字母表述,其排序方式同符号的有关规定;若为汉字表述,其排序要求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。缩略语一般不编号,均另起一行空两字编排。其后空一字写出相应的完整词。如需回行,与上行完整词的第一个字取齐。该章只有缩略语内容没有符号内容时,标题应为“缩略语”。当一项标准中术语、符号和缩略语较少时,可合并成一章。
示例:
3 术语和定义、符号、缩略语
3.1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……
3.2符号
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。
……
3.3 缩略语
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。
……
3. 标准正文中的缩略语
标准正文中使用缩略语时要谨慎,只有在不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才可使用。
(1)若标准中未列出缩略语一览表,在正文中第一次使用时,应在其后加圆括号写出全称。
示例:
封面的内容有:……英文名称、ICS号(国际标准分类号)、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……
(2)只有在标准中多次使用某缩略语时,才应规定该缩略语。如果只涉及一次,用全称即可。确有必要使用缩略语时,使用圆括号给出全称即可。如果缩略语的知名度很高,也可不给出全称,如ISO等。
符号标准中通常有两类符号:
——以特定文字或字母为主要特征的符号,如文字符号、字母符号。
——以特定图形或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,如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、设备用图形符号、标志用图形符号等。
符号标准的起草与编写应符合GB/T 20001.2—2015《标准编写规则 第2部分:符号标准》的规定。符号编号、符号、符号名称、符号说明和图形注册号等以表的形式列出,形式如示例。
示例:
图4 符号
文字符号如果以术语、符号、定义的形式出现,以表列出时的形式如示例。
示例:
图5 符号
5.“符号和缩略语”章的编写
(1)“符号和缩略语”章的引导语如下(必要时可做修改):
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。
(2)“符号”章或条的引导语如下(必要时可做修改):
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×××××给出的以及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。
(3)“缩略语”章或条的引导语如下(必要时可做修改):
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。
如果是在标准的某部分中使用上述引导语,应将其中的“本文件”改为“GB/T ×××××的本部分”或“本部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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