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编写注意事项——术语和定义
术语和定义是标准的可选要素。术语和定义是可以互相替换的。
1. 术语的表现形式
(1)制定一项单独的术语标准或单独的部分。
(2)编制在含有其他内容的标准中的“术语和定义”一章中。
通常,如果术语适用于一个较广泛的标准化领域,则应将其编制为一个独立的标准;如果术语只在分成多个部分的一项标准内使用,则应将其作为其中的一个独立部分发布;如果仅在一个标准或部分内适用,或者涉及的标准较少,则将其编制在“术语和定义”一章中。
2. 术语的选择
(1)不是一看就懂或者众所周知的术语,或者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解释的术语,均应通过定义进行明确。
(2)对于通用词典中的词或通用的技术术语,不必在标准中对其进行定义。
(3)应避免给商品名(品牌名)、旧称和俗语下定义。
(4)在术语标准中,应在其范围所限定的领域内给出定义。在其他标准中,应只定义标准中使用的概念,以及有助于理解这些定义的附加概念及其术语。
3. 避免重复和矛盾
(1)对某概念建立有关术语和定义前,要查明在其他标准中该概念是否已有其他的术语和定义。
(2)如果某概念用于几项标准,已在其最通用的标准中,或在术语标准中下定义,而其他标准宜引用对该概念下定义的标准,不必重复概念的定义。
(3)有必要重复某定义时,应在定义之下列出该定义出自的标准,并将该标准列入参考文献。
示例:
4.11
色调 hue
色相
表示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等颜色特性。
[GB/T 5698—1985,定义3.6]
(4)不得不改写另一个专业领域中的标准化定义时,应在注中给出说明。
示例:
3.1
概念协调 concept harmonization
在彼此密切相关的两个或多个概念之间,减少或消除细微差异的活动。
注1:概念协调是标准化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。
注2:改写GB/T 15237—1994,定义8.3.3。
(5)如果在一项标准中对某概念确立了术语和定义,则不应在其他标准中对定义的概念映入不同的指称(即概念的任何表达形式)或同义词。
4. 编写定义应遵循的规则
(1)定义的种类
内涵定义:列举被定义概念的特征,即描述概念的内涵。
示例:
白炽灯 incandescent lamp
一种由电流加热高熔点材料制成的灯丝而发光的电灯。
外延定义:列举同一抽象层面的全部的种。
示例:
太阳系行星 the planets of the solar system
水星、金星、地球、火星、木星、土星、天王星、海王星和冥王星的总称。
(2)定义的形式应能在上下文中代替其术语
在对文中的某条术语进行定义时,应达到这样的效果,即如果将该定义拿到文中替换它的术语,在阅读上应没有任何问题。因此,在编写定义时,应注意不要犯以下错误。
1.在定义中避免重复术语。
示例:
云量
云量是指云遮天空视野的成数。
TVG 增益曲线
声波接收机的电压增益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称为TVG增益曲线。
2.定义中不应用“它”“该”“这个”等代词开头。
示例:
放射性测年
它是利用自然界中一些放射性元素……
3.不应使用“指”“是”“是指”“表示”“称为”。
示例:
溶解氧
是指溶解在海水中的氧气。
(3)附加的信息应仅以示列或注的形式给出
示例:
对流层顶
对流层与平流层间的过渡层。对流层顶的高度和温度,随纬度和季节的不同而变化,同时还与天气系统的活动有关。
上述示例中倾斜加粗的部分属于附加信息,该信息应以注的形式给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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